原来就是这种感觉。
林瑞笑着说道:“娘,我没事,在省城我天天都是饭店里吃饭,顿顿有肉吃,住的是大学城的招待所,好着呢,我没瘦,是天冷了,穿的多显瘦了呢。”
“那个,小二子,你,你回来了?小平,他,他还好吧?”这时候,应月娥身边的那个男人眼神复杂的看向林瑞,轻声的问道。
小二子,多么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啊。林永旺是老大,他就是家里的第二个男丁,所以,小名就是小儿子。
林瑞神情复杂的看了他一眼,轻嗯了一声,点了点头,算是应了过去。
这个男人,就是大病之后,算是跟老宅决裂的林二壮。
此时的林二壮跟原来的林二壮比起来,简直像是换了个人一般。
原来林二壮在老宅的时候,穿的是最破烂的衣服,就连住的都是最小的屋子,盖的是最破的被褥,总之,老宅的好东西从来轮不到二房。
在老宅,一切好的要先紧着家里的嫡子嫡孙林永旺吃穿用度,林永旺穿过的衣服,紧着林大强穿,林大强穿破了,旧了,不能穿了,才能让应月娥拿走,缝缝补补之后,再给林二壮穿。
所以,林二壮的身上穿的永远都是破破烂烂的。浑身上下唯一能穿新的,也就是应月娥给他做的草鞋是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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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时的时候,干活一天累的半死,回家后也是吃过饭倒床就睡,根本来不及收拾,胡须老长,头发也是脏兮兮乱糟糟的,跟街头的乞丐比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此时此刻,林二壮身上穿的却是应月娥织的细棉布,并且亲自染的藏蓝色做的新棉袄,下身穿的也是同样颜色的棉裤,而且还不是这个时代特有的大裆棉裤,而是林瑞改良后的前开门的新款式,整个人穿着起来这身衣服焕然一新。
不但如此,下巴的胡须虽然还有浅浅的一层,但是清理的很干净,花白的头发也不是之前如枯草一般,如今也梳洗的很整洁,再也不是原来乱糟糟的模样。
整个人配上这身藏蓝色的衣服,完全没有一点农村人的模样。也许是最近休养的很好,脸上也有了点肉色,虽然那层整日里太阳底下劳作汗浸日晒的紫红色还没有完全褪去,跟这个时代的农村人比,此时此刻的林二壮已经可以算的上是人模人样的小白脸一个了。
再加上他那张长的还算不错的脸庞,走在大街上,没有人会以为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,很多人都会以为这是一个城里人。
只是他那闪躲的眼神,在林瑞面前出卖了他的身份。
林瑞的一个轻轻点头,一声轻轻的嗯字应答,让林二壮原本忐忑的眼神,露出了几多惊喜,连忙走过去,帮着女婿孙宝库收拾林瑞带来的东西。
而林瑞明显的能够感觉到母亲应月娥原本还忐忑的心情,也松了一口气......
重生58年育良种过灾荒三月天